据悉,原告百度公司诉称,作为百度网的运营者,百度公司为反映客观自然的搜索结果、保障用户的使用体验,每年投入大量技术人员、服务器、带宽等资源,不断优化搜索引擎算法,以保证百度网自然搜索结果的客观公正,并且在搜索引擎反作弊方面也付出了巨大成本。
而被告宣称提供的“搜索引擎优化”服务,通过以人工或机器的方式点击目标网站,为目标网站虚增点击量,制造虚假的用户需求,欺骗百度搜索排序算法,使目标网站排到搜索结果首页,破坏了百度公司服务的正常运行。
一优公司则认为,双方不存在竞争关系,一优公司没有提供涉案网站的搜索排名优化服务,百度公司为大量提供搜索引擎优化业务的客户提供广告推广,说明其认可该服务的合法性。
一优公司是根据客户需要对其网站进行优化,并非是对百度自然搜索结果的干扰,也没有违反诚信原则和商业道德,不构成不正当竞争。
对于搜素引擎的伴生产物SEO来说,其实已经存在了很久,甚至无论是此前的百度,还是海外市场的谷歌都与SEO从业者保持了一定的默契。为什么偏偏如今百度选择“掀桌子”?
这个问题的答案其实很简单,用不久前百度APP将Slogan从“百度一下,你就知道”改为“百度一下,生活更好”就能解释。
“百度一下,你就知道”强调的是百度在搜索引擎行业领导者的地位,在中文互联网语境之下,“去百度”与“去搜索”甚至基本可以划等号。
然而时过境迁,在移动互联网时代,搜索引擎解决用户信息需求的能力在在退化,并且此时流量入口也从通用的搜索引擎变成了一个个分隔开来的APP,这就使得百度在移动端的战略从PC端以搜索引擎为核心,转化为集成内容、生活服务、搜索的综合性应用。
当搜索引擎从“唯一”变成“之一”,也就已经能够说明一些问题了。PC端流量枯竭,移动端流量富集也是当下极为明显的状态了,百度所面临的问题,就是从搜索引擎广告业务中获得的收益,从长远来看一定是会越来越少的。
在年景好的时候,百度吃肉SEO喝汤不是不行,但如今时局多艰的情况下,百度选择用法律的手段来对付SEO这一自家竞价排名服务的竞争对手,自然也就不难理解了。http://www.chazhan.com